警方调查显示,涉事司机名叫Ton,是一名35岁的柬埔寨公民,涉案车辆是他从一对泰国夫妇那里购买的。
3月3日,泰国北榄府Bang Bo区警察局长召开工作组会议,责令旅游保险公司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死者生前在泰国购买了价值100万泰铢的旅游保险,在中国购买了价值30万元人民币的旅游保险)。同时,泰国政府的司法基金也会给予一定的补偿。简而言之,死者家属有权获得总计超过250万泰铢的赔偿。
原车主说他们已将车辆转售给Ton先生一年。虽然双方没有签订财产转让合同,但Ton先生支付了4万泰铢的首付款,其余欠款将分期补足。过去,Ton先生从未拖欠过他的付款。此外,Ton先生在泰国工作了15年以上,他们也信任他。车祸发生后,原车主通过脸书联系了Ton先生,试图说服对方自首。然而,Ton先生拒绝这样做,并说他已乘公共汽车抵达泰缅边境的沙缴府,准备返回柬埔寨老家。随后,Ton先生断绝了与原主人的任何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