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媒体2024年4月25日报道,近日,管理总额超过20万亿越南盾的高利贷团伙、组织洗钱、转移资金、非法获取超过5万亿越南盾的3名中国人被越南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越南广南省人民法院25日对一起涉及金额特别巨大(超过20万亿越南盾)、通过社交网络运作的黑信贷案的40名被告进行了一审。
该案主谋为3名中国人,37名越南人协助其作案。
上述40名被告被控在民事交易中高息放贷、洗钱、挪用财产、行贿和财产欺诈。
起诉书称,2018年,三名中国籍被告包括:Lu Wang(37岁)、Li Xiao Hu(41岁)、Wu Jian Chao(42岁)到越南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和他们创建的网站组织高息贷款活动。
为了盈利,他们雇佣了很多越南人,成立了几十个“幽灵公司”组织贷款活动。
该团伙头目还指示越南籍员工为“幽灵公司”招募员工,为贷款公司讨债。
每笔贷款套餐申请期限为7天,利率为38%-45%(对应年利率1981%-2346%/年)。
如果有人不按时还款,就会被追。在催债过程中,负责催债的人会对借款人使用威胁、诽谤、侮辱等言语,用借款人的照片、身份证等拼贴制作含有不雅内容的照片,逼迫借款人尽快还款。
此外,Thiên还与在中介公司工作的Cao VN Trung(37岁,住在广南省)和Trn VN LNG (36岁,住在胡志明市)勾结,签订收款合同,协助他们放贷和收款。
上述人员利用数千个银行账户来回循环资金,达到洗钱的目的,然后利用虚拟货币等渠道将资金非法转移出越南。
经过调查,越南警方认定 Lu Wang是该团伙的主谋。他用犯罪所得在胡志明市购买了一套公寓,以掩盖这笔钱的非法来源。
胡主要负责会计核算、员工管理等业务,则负责从中介公司收取资金,用于支付员工工资和借款费用。
据调查,从2018年到2023年7月,该团伙共放贷超过20万亿越南盾,并通过组织洗钱和将资金转移出越南非法获利5万亿越南盾。
广南省人民法院以在民事交易中高息放贷罪判处Lu Wang有期徒刑21个月,以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
Wu Jian Chao因在民事交易中高息放贷罪判处有期徒刑15个月,因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因在民事交易中高息放贷罪,判处Li Xiao Hu有期徒刑18个月;
被告Thiên、Bành、Trường、Trung 和 Lượng 因民事交易中高利率放贷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 个月,Ngân被判处有期徒刑 9 个月;
其余被告是“幽灵公司”的雇员,被判处9至18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