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在高平省驮隆口岸,广宁省公安厅配合驮隆口岸岸边防站组织接收了中国公安局移交的阮氏梅香(Nguyễn Thị Mai Hương,1976年出生,广宁省锦普市永久居民)。
阮氏梅香因赌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个月,缓刑。然而,2019年,当事人逃离了住所,逃脱了处罚。广宁省公安厅刑事审判执行局已对阮氏梅香发出通缉令。
通过了解情况,采取特殊措施并与中国警方协调信息交流,中国警方于2024年4月15日逮捕了阮氏梅香。
经过一个月的必要法律程序后,驮隆口岸当局收到了中国警方的消息,完成了将阮向梅遣返中国并执行判决的程序。
这是越南公安和边防部队密切有效协调以及与中国公安部队开展国际合作的结果,体现了当局打击犯罪、确保边境地区安全和秩序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