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通社河内——5月15日,河内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跨国洗钱团伙中的21名被告人。其中,河内人民检察院以“诈骗公民财产罪”(根据《刑法》第174条第4款a点的规定)对14名被告人提起诉讼,以“洗钱罪”对7名被告人提起诉讼(根据刑法第 324 条第 3 款 a 点的规定)。其中,多名被告人是Jib***国际犯罪团伙的“成员”,如7**pay部门(隶属于Jib***)财务组副组长墨平兴以及账户录入组多名人员。
公安机关经过调查后认为,挪用阮氏L女士钱财(总共近200亿越盾)的诈骗分子相互勾结,雇佣7**pay部门洗钱。7 * *薪酬部门为欺诈者提供了一个银行账户,指示阮氏L女士转账,然后挪用了她的钱。
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1月9日,调查机关暂时拘留了墨平兴和 7**pay部门的多名其他人员。据调查机关称,这些对象充当了诈骗团伙的帮凶,侵吞了阮氏L女士的钱,并要求其他相关对象帮助他们洗钱。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确定Jib***公司是为赌博应用或诈骗分子洗钱的犯罪组织。该公司总部位于柬埔寨首都金边俄罗斯联邦街星城大厦。
侦查机关确认阮氏L女士挪用资金去向落后,认定潘文明(1978年,生于胡志明市)是诈骗、挪用资金犯罪团伙的洗钱重点之一。潘文明成立明富制造加工贸易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外汇贸易。
从2020年开始,潘文明通过接受越南盾的情况开始洗钱。在这种情况下,他洗了超过100亿越南盾。潘文明及其同伙犯下了越南刑法第324条第3款a点规定的“洗钱罪”。
预计庭审将持续五天。